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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四类人医师证书不予注册!
2020-12-28 11:48:01 来源:中谦教育集团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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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类别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四类。考试方式分为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考试。

 
 

考试条件

 

1、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条件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

①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②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3、传统师承医师资格考试条件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1、注册条件与程序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2、不予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月1日起国家卫健委系统将会停止申领,届时影响的将是所有未注册的医护人员,小编建议,还未注册和申领电子证照的医护人员,尽快注册申领,避免因停止系统带来不便。

 

未按时申领电子证照的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将无法办理相关业务,其损失和后果将由该医疗机构、医师或护士自行承担。其他地区还没有发布相关信息,但已经考完的考生,还是尽快注册吧!

Tags: 责任编辑:中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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