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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于有足够精力的考生,考双证是有必要的,就业选择会多很多,同时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让自己在职业生涯中占据更有优势的地位。
2. 西药执业药师和中药执业药师二个证都可以注册吗?
答:是的,不过按规定,只能同时注册在一个单位(药店)。
3.今年考了西药执业药师,那明年再考中药执业药师,还需要审核吗?
答:需要的,如果更换所报科目,按照报名规定是按新考生算了,新考生都需要进行审核!
4.今年考了西药执业药师,那明年再考中药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是不是可以免考?
答:不可以免考的,再考执业药师,需要按新考生报名。
5.今年只有西药(或中药)一科要考,那我可以再考中(或西)药的另外三科吗?
答:不能的,同一年不能又考西药又考中药。
6. 今年考了中(西)药,明年可以考西(中)药吗?
答:因为实行两年滚动制,如果第一年中药四科没有全过,那第二年建议继续考中药,不然成绩将无效;除非第一年四科成绩全过,拿到了证书,则可以报考西药。同理,第一年报考西药的情况也是如此。
7. 考了双执业药师后,需要二个执业药师都继续教育吗?
答:不需要,执业药师执业范围有三类:药学、中药学、药学与中药学。按照规定,一人拥有两个类别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按一人次参加继续教育。
答:考生可以针对自身情况来找自己擅长的专业考,西药里药分和药化对于学中药的人是很困难的,反之,若考中药师之前你是学西医的,那也是很难的。可以仔细斟酌考量,适合自己的就是好的。
执业中药师证的作用范围会比西药师大一点,执业中药师可以审核西药、中药处方;而执业西药师只能审核西药处方。
关键词: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解读报考条件之:如何计算工作年限
1.年限计算按周年计算,截止报名当年12月31日。
2.工作年限包括取得学历前后的年限。例如本科生物学专业报考统计师,只要有本科学历并且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即可,并不需要取得本科学历后再工作3年。
3.如果连续取得学历的情况为:初中>高中>全日制本(专)科,那么工作年限只能从全日制本(专)科毕业年开始算起。
4.如果连续取得学历的情况为:初中>高中>非全日制本(专)科,那么工作年限可以从高中毕业年算起。因为可以解释为:高中毕业即参加工作至今,而且在业余时间通过不懈努力取得非全日制本(专)科学历。
5.如果取得学历的情况为:初中>高中>中断N年>非日制本(专)科,那么同上工作年限可以从高中毕业年算起。
6.如果取得学历的情况为:初中>高中>中断N年>全日制本(专)科,那么工作年限为N+全日制本(专)科毕业年至今,当然你可能需要开个证明,证明你18岁高中毕业后参加了N年工作。
注: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从毕业证上的日期开始算起,实习期是不算的。
报考不诚信的表现主要包括学历造假、资历造假、工作年限不实、所学专业不符、单位印章造假等情况。
1.执业药师报考对象有何要求?
答: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报考对象指在涉药单位从事药品生产、使用和销售工作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的人员,以下几种人员不得报考:
(1)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
(2)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的;(3)在校在读无工作经历的;(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5)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2.外籍人员能否报考?
答: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均可报考。
3.不在境内就业的港、澳、台专业人员能否报考?
答: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凡符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按照上述规定,不在境内就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凡符合执业药师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也可参加考试。
4.报考条件中“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怎么理解?
答:两个学位的专业都要求是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
5.免考部分科目报考条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如何理解?
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指药学、中药学、医学、生物学和化学类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部队学历能否报考?
答:按照原国家教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规定,自1995年起,凡符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1995〕参训字034号)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和军队予以承认。
7.何为属地报名原则?“省直”包括哪些单位?
答:按照考试规定,报名按照就近原则,在所在的省直或市考区报名。各市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网上报名时选择所在市报名点进行报考。如广州市属单位考生选择“广州市”报名点进行报考。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选择“省直”报名点进行报考。
8.部分科目通过的外省考生转到另外一个省省内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是否需要办理转考手续?
答:执业药师考试异地转考需要的手续如下:
1.考生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异地转考申请,需提交材料包括:个人申请一份(含有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考试名称,转入地所属省市名称,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复印件。
2.向地级市考试机构提交申请的,由地级市考试机构上报,开出证明后返回给市考试机构,由市考试机构发给考生。 3.考生持开出的《报考人员异地转考证明》到当地所属省级考试机构完成转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