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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专长辅导【方剂学】
2018-10-18 17:09:30 来源:中谦教育集团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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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剂与治法

1.方剂与治法的关系

方从法出,法随证立

2.常用治法

(1)汗法:汗法是通过开泄腠理、调畅营卫、宣发肺气等作用,使在表的外感六淫之邪随汗而解的一种治法。汗法不以汗出为目的,主要是通过出汗,使腠理开、营卫和、肺气畅、血脉通,从而能祛邪外出,正气调和。

汗法主要治疗外感六淫之邪所致的表证,凡是腠理闭塞,营卫郁滞的寒热无汗,或腠理疏松,虽有汗但寒热不解的病证,皆可使用汗法治疗。由于病情有寒热,邪气有兼夹,体质有强弱,故汗法又可分为辛温发汗、辛凉发汗,或与补法、下法、消法等配合使用。

使用汗法要注意:辨清病邪的性质;中病即止,慎勿过量;兼顾兼夹病证;不宜久煎。

(2)吐法 

吐法是通过涌吐的方法,使停留在咽喉、胸膈、胃脘的痰涎、宿食以及毒物等从口中吐出的一种治法。

适用于中风痰壅,宿食壅阻胃脘,毒物尚在胃中,痰涎壅盛的癫狂、喉痹,以及干霍乱吐泻不得等,属于病位居上,病势急暴,内蓄实邪,体质壮实之证。

使用吐法要注意:因吐法易伤胃气,体虚气弱、妇人新产、孕妇等均应慎用;吐后应调养脾胃。

(3)下法:

下法是通过泻下、荡涤、攻逐等作用,使停留于胃肠的宿食、燥屎、冷积、瘀血、结痰、停水等从下窍而出,以祛邪除病的一类治法。凡邪在肠胃而致大便不通,燥屎内结,或热结旁流,以及停痰留饮、瘀血积水等形症俱实之证,均可使用。由于病情有寒热,正气有虚实,病邪有兼夹,所以下法又有寒下、温下、润下、逐水、攻补兼施之别,并可与其他治法结合运用。

使用下法要注意:辨清病情之属性;中病即止,顾护正气。

(4)和法:

和法是通过和解与调和的方法,使半表半里之邪,或脏腑阴阳,表里失和之证得以解除的一种治法。和法既能祛除病邪,又能调整脏腑功能,且无明显寒热补泻之偏,性质平和,全面兼顾,适用于邪犯少阳、肝脾不和、肠寒胃热、气血营卫失和等证。和法的分类较多,其中主要有和解少阳、透达膜原、调和肝脾、疏肝和胃、分消上下、调和肠胃等。

(5)温法:

温法是通过温里祛寒的作用,以治疗里寒证的一类治法。里寒证有部位浅深、程度轻重的差别,故温法又有温中祛寒、回阳救逆和温经散寒的区别。

使用温法要注意:“壮火食气,少火生气”(《内经》);“真热假寒”证,不可误用。

(6)清法:

清法是通过清热、泻火、解毒、凉血等作用,以清除里热之邪的一类治法。适用于里热证、火证、热毒证以及虚热证等里热病证。由于里热证有热在气分、营分、血分、热壅成毒以及热在某一脏腑之分,故清法之中又有清气分热、清营凉血、清热解毒、清脏腑热等不同。

使用清法要注意:不可滥用,注意顾护正气;“真寒假热”证,不可误用。

(7)消法:

消法是通过消食导滞、行气活血、化痰利水以及驱虫等方法,使气、血、痰、食、水、虫等所结成的有形之邪渐消缓散的一种治法。适用于饮食停滞、气滞血瘀、癥瘕积聚、水湿内停、痰饮不化、疳积虫积以及疮疡痈肿等病证。

使用消法要注意:与下法区别应用;治宜缓图,难以速效;常与补法等结合运用。

(8)补法:

补法是通过补益人体气血阴阳,以主治各种虚弱证候的一种治法。适用于各种虚证。补法的目的,在于通过药物的补益,使人体气血阴阳虚弱或脏腑之间的失调状态得到纠正,复归于协调平衡。

(二)方剂的组成原则

1.君药

针对主病或主证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在方剂组成中不可缺少。

2.臣药

(1)协助君药加强治疗主病或主证作用的药物。

(2)针对重要的兼病或兼证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

3.佐药

(1)佐助药,即配合君、臣药以加强治疗作用,或直接治疗次要兼症的药物。

(2)佐制药,即用以消除或减弱君、臣药的毒性,或能制约其峻烈之性的药物。

(3)反佐药,病重邪甚出现拒药,配用与君药性味相反而又能在治疗中起相成作用的药物,以防止药病格拒。

4.使药

(1)引经药,即能引导方中诸药达到病所的药物。

(2)调和药,即能调和方中诸药作用的药物。

(三)方剂的变化形式

1.药味增减的变化

2.药量增减的变化

3.剂型更换的变化

(四)常用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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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方剂学 专长 中医 责任编辑:中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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