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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师承让中医成为国家的正式编制行业
2017-03-31 10:27:06 来源:中谦教育集团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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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法第十五条 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人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通过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并进行执业注册。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应当体现中医药特点。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安全风险拟订本款规定人员的分类考核办法,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

为贯彻实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52号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及《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制定了《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等式样,并开始在全国开展这项工作。

据了解,开展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的主要目的是为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者经多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提供途径。也就是说通过中医师承的考试,然后通过中医专家推荐之后就有获得考执业医师的资格,就会成为正式的职业医师!

Tags:中医 编制 国家 责任编辑:中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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