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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是临床执业医师考试考点
2019-04-24 17:17:52 来源:中谦教育集团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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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是2019年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卫生法规科目涉及到的重点内容,中谦教育为大家整理总结了具体的考试资料,详情如下:
 
考点精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1.分类
 
①重大传染病疫情;
 
②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③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
 
④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突发公众卫生事件报告的时限和范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的
 
1小时内,向过去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①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②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③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④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必要时,可以
 
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信息。信息发布应当
 
及时、准确、全面。
 
4.法律责任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
 
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予降级或者撤职的纪律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
 
②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③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
 
④拒绝接诊病人的;
 
⑤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
 
进阶攻略:
 
属于近几年的重要考点,集中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判断和处理上。考试多为A1型题。
 
易错易混辨析:
 
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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